加拿大税务局表示,如果在2021年曾购买、建造、出售或翻新房屋的合资格市民,有机会在报税时申请5000元的抵税额度。
根据加拿大税局网站的信息,主要报税人或配偶或合法同居伴侣在过去4年内没有居住在另一处拥有的房屋内,就可以申报5000元抵税额度。申报人也可以和配偶同居伴侣分摊这5000元抵税额,但总和不能超过5000元。税局称,这一申请可获得最高750元不可退免税额度。
如果有资格获得伤障税收抵免(DTC)或为相关伤障人士购买房屋,则无需限制申请人与配偶是否曾在过去四年居住在自己拥有的物业中,但购买房屋的目的是为了使伤障人士住在家里的时候更方便及便于移动。
购买新房的市民也有机会申请货劳税(GST)和统一销售税(HST)退税,这包括从建商手中购买新建房屋作为主要居所;建造新房作为主要居所;大幅翻新房屋以作为主要住所。要注意的是,买新房的人要确保建商未将新房退税计入购买和销售协议的一部分。
市民还可以申报无障碍房屋装修以及翻新的开支,但所做装修必须是帮助合资格个人更容易进入房屋以及在房屋内移动,减少其在家中受伤风险的。合资格申请人包括2021年底前满65岁的市民或有资格获得伤障税收抵免的人士。
另外,如果符合首次购房计划(Home Buyers’ Plan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tax/individuals/topics/rrsps-related-plans/what-home-buyers-plan.html)的市民打算购买或建造房屋,则可以从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中提取最多3.5万元,条件是在首次购房或建房后将该房屋作为主要居住地满一年。随后市民可以用长达15年的时间来偿还退休储蓄计划中的全部金额。有资格获得伤障税收抵免的人士则无需是首次购房者即可使用该计划。
在2021年出售了房产的市民则需要报告出售情况,即使它是主要住所,也必须在出售房产当年的所得税和福利申报表中报告出售情况。如果出售的是申报人的主要住所,通常无需支付收益税。但从2016年纳税年度开始,加拿大税务局只有在屋主在报税时申报属于个人主要住所时才允许主要住所收益税豁免。
如果出售的房产不是申报人的主要住所,比如出租或投资房屋,则需要报告收益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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