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子做家庭主妇25年 官判丈夫支付169万“最低工资”

萨省中文网2023-03-09

西班牙一名从商的男子离婚后,被法院勒令向前妻支付204,264.86欧罗(约169万港元),以弥补对方在25年婚姻期间所做的家务劳动。...

西班牙一名从商的男子离婚后,被法院勒令向前妻支付204,264.86欧罗(约169万港元),以弥补对方在25年婚姻期间所做的家务劳动。法院文件指出,这名女子基本上就是在家工作。

这名前妻名叫莫拉尔(Ivana Moral),曾在丈夫的要求下签署婚前协议,保证婚后财产各自独立。但由于丈夫不允许她外出工作,她自然无法拥有私人财产,离婚后也无法取得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所赚取的任何财富。

法院文件指出,她基本上就是在家工作,必须承担照顾这个家与家人的所有相关事务。法庭文件详细列出了她在1995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年收入明细,按最低工资计算出20.4万欧罗。

此外,法律文件还标明该男子必须每月向莫拉尔支付500欧罗的生活费,以及分别给现年20岁和14岁的女儿支付400欧罗和600欧罗的生活费。

莫拉尔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很明显,这是虐待,我在经济上(被前夫)完全排除在外,这么多年来将所有时间、精力和爱都放在家庭之后,我和女儿们一无所有。”她指出:“我母兼父职,支持丈夫的家庭和工作。我从未被允许接触他的财务; 一切都在他的名下。”

庭审发现,这名男子在婚姻期间,建立了成功的建身房生意,有钱买保持捷、越野路华四驱车、宝马电单车,还有一个价值400万欧罗、占地70公顷的橄榄油农场。但在大女儿16岁后,他拒绝支付学费,要女儿自己工作赚学费。

莫拉尔表示,她对法院的裁定感到满意,“非常高兴”,对此“当之无愧”。她乐于公开自己的个案,是希望女性知道她们有权获得什么。

不过,莫拉尔要求离婚时,丈夫只答应给她房产的一半。她的丈夫有可能就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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