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5日,多伦多西面密市的West highland creek高尔夫球场的一处小溪边,多伦多星报的一个摄影记者发现一个灰色的塑料袋,里面鼓囊囊的装着一些暗红色的东西,隐隐还发出一阵阵恶臭。
此时距离中国留学生林俊被谋杀分尸还不到三个月,媒体报道铺天盖地,加拿大全国草木皆兵。看到这样的一个可疑物品,这个记者马上掏出手机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之后割开了袋子,果然,里面装着一只严重腐败的人脚!从骨骼大小和脚趾上涂着的黄色指甲油,警方初步断定受害人是一名女性。很快有近五十名警员赶到现场进行搜索,他们封锁了周围四公里的范围,这条小溪最后汇入了credit river河,警方的蛙人也一路顺流进行了打捞。
第二天中午,潜水员从水中打捞起了一名成年女性的头部,虽然在水中浸泡了数日,但是可以肯定和那只脚属于同一人。
与此同时,多伦多东区的另一间高尔夫球场河边,苍蝇乱飞,气味难闻。又有人发现了一截疑似人腿的物体,此后不久,警方从捞出头部的河里又打捞出了一双人手。
这些尸块被送往法医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最后法医给出结论:它们都属于同一死者。
一开始,警方高度怀疑这具尸体是几周前失踪的16岁女孩Mila Johnson,但是之后的检验报告确认死者是亚裔,年龄在35-45岁之间。死者的头骨上有超过30处伤痕,基本可以肯定是一起谋杀,但是在之后的搜索行动中,死者的躯干部位一直没有找到。
他们将死者头骨复原图和失踪人口报案信息进行了比对之后,证实了死者的身份:她是41岁的中国移民刘冠华,来自福建长乐,事发前在Eglinton大街上经营一家名为“勿忘我”的按摩店。
本案受害人 刘冠华
刘冠华的同居男友Ken Trotsky在发现尸体前一周曾向警局报案失踪。
刘冠华7月30号跟男友吵架后搬出了他的房子,但是两人依然有联系。她在8月10号的时候外出谈生意,之后就没接过手机,找不到人,Ken联系了刘冠华的儿子依然没有任何消息之后,在第二天打电话报警。
*随后来到Ken在Peterborough的房子,要把刘冠华遇害的消息通知给他。结果过来开门的并不是Ken Trotsky本人,而是另一个陌生的男人,而这人自我介绍说他是Ken的男朋友。
对,这儿我可没有手抖打错字,这个人是刘冠华男朋友的男朋友……就是说,刘冠华的这个男朋友是个双性恋,在她从这里搬出去之前,她一直和这个男朋友还有另一个男人一起三人行……这个案子的调查才刚开始呢,警方就结结实实的遭遇了狗血第一发。
Ken听说了刘冠华的死讯非常难过,捂着胸口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的男朋友在一边不停的抱着他安慰他……
*在一边尴尬症都要犯了……一时间问不出所以然来,*只好留了名片告辞。
第二个要见的是死者的儿子,21岁的刘东皓。刘冠华在来加拿大之前曾经结过两次婚,这个儿子是她19岁的时候就生的,之后二婚还有一个孩子,由外公外婆在中国抚养。
刘与大儿子2002年取道台湾辗转来到加拿大,在温哥华一下飞机就马上撕了护照申请难民,她对难民局说在中国想要生三胎受到了迫害,被强制上环,她以此为理由要求庇护。
刘冠华和她儿子的申请在两年之后被批准,之后她收了一笔钱,把中国那个没有离婚的二婚丈夫也移民办了过来,两人落地之后连面都没见就马不停蹄的办离婚。
然后刘冠华用这笔钱和她在按摩院工作的积蓄买了一个价值21万的房子,分租给几个房客。在这之后的几年,她交了各式各样的男朋友,为了怕儿子碍事,她对外宣称这是她的一个房客……而且要求儿子也要保持口径一致,在她那些男朋友面前不许叫她妈……
在失踪的当天,刘冠华先是送走了那个双性恋男友Ken,然后她跟儿子打了招呼,说要去跟人谈卖按摩院的事情,一去不返。大概3-4小时之后,Ken给刘东皓打电话打听他妈的下落,并且要他在第二天报警。刘东皓告诉警方,他妈几天几夜不回家是常事,这次刚走才几个小时就有人心急火燎地找人,这不正常。*于是再次通知刘的男友Ken来警局问话。
刘冠华的这个52岁白人男友是一个建筑师,生意做得很大,相当有钱。两人是两年前在按摩院认识的,Ken先是去按摩,按着按着就开始变了味,刘开始向他推销“特殊服务”。尽管他当时还是个同性恋,但是也架不住这个女人的反复游说,那就试试呗。
结果这一试就给他打开了人生新篇章,他第一次觉着:哇……还是女人的手感好啊……两人开始有了苟且之后很是黏糊了一段,Ken一时间有点欲罢不能,而刘冠华也在这里面尝到了甜头:Ken为她付了一万六千块的信用卡卡债,并且一直都在给她钱零用。
过了一阵,Ken又有点腻了,他又偷偷地去找以前熟识的几个男人换回双向插头玩法,为此刘冠华跟他不停地吵闹,每次大闹一场之后,他都不得不给钱或者礼物来摆平。
最后刘冠华终于做出了妥协,她同意搬入大宅跟Ken和他的男朋友一起,条件是,Ken给刘3万块做生意。
刘所谓的生意当然是老本行:她盘了一家按摩院来当老板。这类无牌按摩院就是挂羊头卖狗肉,里头基本上都是偷偷地在进行特殊服务。Ken前后去了几次找她,每次都被邻居抓住告状,说里头的事情“有伤风化”。觉得面子上挂不住,Ken要求刘卖店关门,两人于是又大干了一架,刘一气之下从他的房子里搬了回去。
在案发的头天晚上,他来到刘冠华的家里提出想要复合,但是前提条件是刘必须要卖掉按摩院,他愿意在经济上给她补偿。刘最后同意了这个提议,她说天一亮就找买主过来谈这个生意。
之后Ken和他的男朋友开车去了多伦多市区外的Port Hope,之后几天里他们两个一直都在那儿参加一个大型聚会。这次问询,Ken向警方提出了另一个线索:刘冠华在失踪当天早上曾经说过,她想要把按摩店里头的一个旧电视机和电视柜送到前男友蒋春祺家里去。
Ken在之前也见过几次这个前男友,尽管他听不懂中文,但是他能够感觉到刘对待这个前男友呼来喝去,态度就像“对待一条狗”。
警方于是走访了这个前男友,蒋春祺来自中国上海,39岁,他身材瘦小,在问话的这一天,他前额有一处非常明显的伤痕,应该形成的时间不长。
面对*,他表现得非常的镇定,在翻译的帮助下,他讲了自己跟死者之间的爱恨情仇。
他之前在一个远洋轮上当厨师,后来到加拿大蒙特利尔港口停靠的时候跳船逃跑,以“天主教徒受到政府迫害”为名申请难民。他的难民申请同样在两年后得到了批准,他拿到身份之后办了老母过来探亲,然后又熟门熟路的给他妈也办了一个难民。
蒋春祺在身份合法以后来到了多伦多一间工厂打工,在刘冠华出租屋的地下室租了一个间房。这时候蒋正在跟同一个女工友谈恋爱,而刘冠华也有一个同居的黑人男友。
不过这也挡不住两个人没过多久就开始眉来眼去,然后干材烈火的就有了奸情!没几个月,刘冠华对蒋说她怀孕了,让蒋赶紧跟女朋友分手,把肚子里的货接手。蒋没想到随便搞搞就搞出了人命,他不想负这个责,说自己的女友木有犯错,不能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于是他反劝刘堕胎。
好吧,我等普通人其实也想不明白,这人眼中的“伤天害理”是啥标准……
两人就这么拖了一阵子,最后蒋带着她去纽约玩了一圈,买了很多礼物,终于说服她打胎,但是他也保证他会尽快找个借口跟女朋友分手,然后跟刘冠华一起过日子。但是他在刘冠华如约打了胎以后就把自己的承诺当放屁了,又开始百般推脱。
没过多久,蒋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家里晃来晃去的那个年轻人居然不是房客,而是刘冠华的亲生儿子!抓到了这个把柄之后他祭出了渣男逃婚的大杀器:我妈不同意!
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表示,他妈绝对不许一个结了两次婚还有两个娃的女人进门当媳妇,如果他敢的话,他妈要死给他看!他以影帝的演技对刘说:跟你结婚和尽孝不可两全,我也只好忍痛割爱,在我妈有生之年就让我们有缘无份吧!
结果蒋春祺就这样全身而退,而刘冠华把这个未曾谋面的老太太恨了个牙痒痒。两人分手以后依然保持着炮友+借钱的关系,在刘冠华跟Ken恋爱同居的时候也没有断掉。其间刘跟Ken撒谎说要回中国探亲,其实是骗了钱跟蒋去旧金山玩了一大圈。
后来刘跟Ken吵架搬出来,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往蒋春祺家里头搬,但是蒋跟她说来可以,但是一个星期只能过来住五天,周末必须得走,因为他妈在给别人当保姆,周末回来住,老太太不想看到这个女人。而刘冠华失踪的那天,刚好就是一个星期五。
在讲完了这个狗血而悲情的故事之后,他终于说到刘冠华失踪那天的情形了:刘这天晚上七点多过来说拿电视机的事,两人一起吃了晚饭,完了以后他开车送她回按摩院,在他离开的时候他看见刘的男友Ken开车过来接她回家。
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刘冠华,他强烈建议*对Ken进行调查。但是*立即就知道他在撒谎!那天的这个时段Ken在离多伦多一百公里外的Port Hope,他跟男友都有十多个目击证人,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多伦多!
*不动声色地看着蒋春祺,他为什么要说谎?他为什么要把警方的视线转移到Ken身上?
在要离开他家时,*突然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额头上的这个伤是怎么回事情?
一直冷静而有条理的蒋出现了第一次慌乱:我上礼拜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磕的,没关系,就快好了。
但是那样细长的直线型伤痕分明就是刀伤!
在随后的几天里,警方调出了蒋春祺家附近的一间便利店的门口监控,他们发现,在刘冠华失踪的当天傍晚,她跟蒋一前一后的走进了他家,但是再也没有看到她走出来,第二天下午,监控中的蒋春祺拖了一口很大的箱子出门,他把箱子塞进车里,但是回来的时候车子里面却空空如也。
警方以搜证为名收走了蒋的手机,经过复原,发现里面有几条删除的短信跟刘冠华有关,其中一条是Ken发过来的,询问刘的下落,而这些信息,蒋在警局的第一次问话中完全没有提到过。
鉴证专家还发现蒋在案发后删除了手机里面的几张照片,经过复原发现是几张他和刘冠华的合影,拍摄的时间就在刘失踪前几天。
那这几张照片有什么地方特殊,他要删除呢?警方发现了拍摄的背景正是发现刘冠华尸块的Credit River河,而之前蒋春祺曾经明确地跟*表示他有超过十年没过去过那里。
两人在案发之前几天的合影,他们身后的那条河就是后来打捞出死者头部和双手的地方。
在手机被*收走之后不到两个小时,负责监视蒋家的警员报告说蒋春祺母子把他车里的地毯和后备箱的内衬拆了下来,在门口用漂白水拼命地洗刷刷……
如果不是心里有鬼,花那么大功夫洗它做甚?
为了避免嫌疑人毁掉更多的证据,警方向法庭申请了搜查令。
一进到蒋春祺家里,*就闻到了地下室浓浓的化学清洁剂的味道,有一处的地板被刻意换掉,铺上了非常不和谐的地砖。在打掉地砖之后,*发现了角落里的一小块黑色血迹。
在荧光剂的作用下,蒋家客厅的地板上也曾经有过大量的血迹,已经被漂白剂清洗过,在房间抽屉里发现的一副手套上也出现了血迹,客厅的衣柜上也发现了被清洁过的血点。在他家发现的灰色塑料袋也跟一处抛尸地点的证物相符合。
单从地板上的血迹来看,在这个失血量下,被害人基本不可能生还。
而且血液痕迹专家的报告上说,衣柜上的血迹是一种“飞溅”形成的,应该是凶手大力砍杀时所造成。
在蒋春祺的汽车后备箱里,也发现了和死者一致的微量DNA。
换句话说,这娘俩洗了半天根本就没洗干净!!
不过搜证的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凶器,法医报告中称受害人是被一把12-15厘米长的有刃的凶器砍死的,应该有一定的重量,比一般的厨房牛排刀重,比斧头轻……其实我觉着就是咱们中国人厨房用的厚背菜刀…………
警方立即拘捕了蒋春祺,并向他提出了一级谋杀的指控。在搜证结束之后,他们向蒋母发还了房子的钥匙,允许她回家。而到了9月3日,另外一个证据的发现给这个案子的棺材上钉了最后一颗钉子:有人在安大略湖上发现了一口漂浮的箱子,里面是一具腐烂的人体躯干,经鉴定属于死者刘冠华。而发现的箱子跟监控中蒋春祺开车带走的那一个型号和颜色都一致。
藏尸抛尸用的大皮箱,经过几个月的搜索,警方发现了受害人的大部分躯体。
面对这么多的证据,蒋春祺依然没有认罪的意思,他说自己是冤枉的,真凶是刘冠华的男友Ken,但是Ken的大量不在场证明说明这根本就是一个诬告。
然后他说刘冠华是被放高利贷的黑手党杀死的,因为刘为了开这个按摩店跟他们借了四万块的外债。但是这个外债说也很快被证明是空穴来风。
由于蒋不肯认罪,此案开始进入陪审团程序。
可就是在这时,本案最离奇的一个反转才缓缓拉开了序幕:在藏尸的皮箱发现后不到一周,也就是9月9日,邻居报警说蒋家的屋子里出现不明气味。警方赶到之后在房子里发现了死去已久的蒋母。之后的尸检证明蒋母是死于心脏病发作。
蒋春祺在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到了短期的出狱奔丧,在处理完母亲后事之后,他突然主动要求跟*坦白一切!
喜出望外的检方赶紧安排人过来做录音,他们甚至已经想好了怎么讨价还价,如果能够让他承认是二级谋杀就成,不能一级我们也都认了。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蒋春祺给出的并不是他们想象中认罪书,而是告诉检方:刘冠华其实是我妈杀的!我也就是帮忙分尸和抛尸,跟杀人没关系!!!面对目瞪口呆的检察官,蒋春祺抛出了此案中最大的一盆狗血:
事发当日,刘冠华过来说电视机的事情,蒋春祺留她在家吃饭。这时从雇主家下了班的蒋母突然提前回家。她看到刘之后怒火中烧。就像先前说的,由于蒋母的棒打鸳鸯,这两个女人一直都不对付,后来在一次刘冠华来过夜之后,蒋母发现家里丢了好几件祖传首饰,她怀疑是刘偷的,但是刘坚决不承认。
这让两人的关系更是雪上加霜。两个女人在厨房就吵了起来,蒋母指责刘脸皮厚,当了小偷还好意思过来,而刘则嘲笑蒋家母子都是两个废物,只知道啃老和在女人身上捞钱。两个女人越吵越厉害,蒋春祺赶紧站在中间拉架,但是已经晚了一步,刘冠华抓了一把刀,在扭打之中不小心割伤了蒋的前额,这也就是他头上的那个伤口的由来。
他赶紧跑到厕所找纱布处理自己头上的伤口,但是他十几分钟后出来,却看见客厅里惊人的一幕:刘冠华倒在了血泊里,蒋母手头拿了一把刀,正在一刀一刀狂砍,一边砍一边大骂,已经进入了一个癫狂的状态。
几分钟后,砍累了的蒋母终于平静了下来,母子两人开始商量该怎么办,最后决定分尸抛尸。
现在母亲已死,他决定说出案发经过,还自己一个清白。
被这盆狗血兜头浇傻了检方,他们马上开始继续搜证,毕竟之前谁也没想过这个七十多的老太太会是凶手。
2014年6月10日,蒋春祺杀死刘冠华一案终于开庭,大家都在猜想,这个狗血到死的案子到了这个份上还能搞出点啥花样出来……
在陈述了案情之后,先出来的是为蒋母做尸体解剖的法医,证实说蒋母有心脏病,她的冠状动脉硬化严重,其中的一条大血管已经堵塞了90%。另外一名出庭的证人是蒋母的家庭医生,他在案发之前曾经给蒋母开过扩张血管的药物,如果她觉得胸痛就要五分钟吃一次,如果吃了三次都没有缓解,那么她马上就要去看急诊。
那么一个病成这样的老太太,有没有可能狂砍受害人40多刀,在死者的头骨上造成这么严重的伤痕呢?两位医生都表示会很困难,尤其是如果没有一刀毙命的情况下,四十多岁,身强体壮的死者奋力挣扎,那么老太太基本上不可能得手。
控方还带来了蒋母做住家保姆时的雇主谢先生,谢先生表示,她是一个安静的人,平时做事情很仔细,在案发的前一天,她按时下班回家,之后的星期一,她准时来上班,没有任何异常。他同时也指出,尽管没有看见过蒋母吃药,但是她脸色苍白,体格很弱,并不是一个很强壮的人。
但是辩方律师认为,蒋母爱子心切,在看到儿子受到伤害时也许小宇宙爆发,毕竟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之前的两个医生证人面对这个说法无言以对,他们只能很谨慎的表示: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是我们没有见到过先例。有了蒋母的身体状况的证明,案件似乎正在朝不利于被告的方向发展。
可是就当庭审进入到第三天的时候,被告蒋春祺又突然在法庭上翻供了!
他推翻了之前所说的看见母亲砍死刘冠华,改口说他看见的时候刘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蒋母就是在砍尸体泄愤。那么刘冠华是怎么死的?他摊手:我怎么知道,反正我看见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我没见到母亲亲手杀人,至于发生了什么,那都是在我不在场时候。
那你为什么先前要对警方三次撒谎?
蒋春祺给出了一个混的反问:我为什么要说出真相?听到这么一个无耻到了极点的回答,法庭顿时哗然。法官赶紧敲了法槌要求保持肃静……
在这天剩下来的时间里,蒋春祺言辞犀利,进攻性极强,他表示他之前撒谎是为了保护母亲不受伤害,现在已经家破人亡,他已经无所畏惧,所以他之前跟*说的谎都不算数,现在跟陪审团说的才是真话。
他还跟控方检察官咬起了字眼,他不同意他是在有计划的杀人,分尸,抛尸和做假证,因为在中国人的说法,没有发生之前就已经安排才是计划。如果事发前没想到,事发后才临时做的决定,这个就不能说是计划,而是一个决定。所以当时他只是临时做了一个决定。好吧,欢迎你来给加拿大法庭上了一堂中文公开课……
在之后的几天里,他继续在法庭上舌战检察官,法庭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
检方:你怎么知道当时刘冠华已经死了?为什么没叫救护车?
被告:我本来想要去看看她有没有呼吸的,但是她身上的血太多了,我从没见过这么多血,我的手放不下去,就默认她是已经死了……
检方:你对死者的迷恋让你发狂,当你看到死者有了新男友之后你妒火上升,决定杀死她。
被告:我迷恋她?她迷恋我还差不多……她一直都为我神魂颠倒,反而是我比较矜持。
检方:你先是谎称不知道死者的下落,然后又故意的引导警方企图诬告死者的男友Ken,最后你又把罪责全部推卸到你过世的母亲身上,是这样吗?
被告:我是在精神上遭受到了巨大冲击后才这么说的,我当时忘了我可以保持沉默,现在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
就在陪审团都快挺不住的时候,此案终于进入了结案陈词的高潮阶段。
控方表示,尸检表明,刘冠华的手臂上有19处防御性伤口,表明凶手在行凶时她还活着,她头上还有31处重击伤,表明凶手是一个个头比她高,身体比她强壮,在力量上具有压倒性优势的人,而蒋母是一个身体状况欠佳的老年妇女,她是怎么能够杀死死者而自己毫发无伤的呢?答案只有一个:凶手是被告蒋春祺而不是蒋母,他额头上的伤口很可能就是死者在挣扎反抗时造成的。
而且被告所说的案发过程同样不合常理:他看见死者倒在血泊中不动马上就想到她已经死了,他没有想到报警,也没有想到叫救护车,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如何分尸弃尸!他甚至都没有多问一句自己的母亲为什么要杀人!!这完全不符合正常人思维。
而且被告还将最能证明死者身份和死因的头部抛尸在最远的地方,这一点充分说明了被告是有预谋的,对抛尸的地点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辩方律师Kathryn Wells却有不同意见,她认为被告在光天化日之下,冒着被左右邻居看见的危险把死者带回自己家中作案,这一点就充分证明了被告对将要发生的一切没有预见性,不是有预谋的。之前控方所说的那一切不合理的地方,如果换个人来讲同样说得通,比如为什么蒋母没有叫救护车,为什么蒋母第一时间决定分尸抛尸,没有多问一句儿子为什么要杀人,这些都可以用亲情来解释,毕竟谁都不想眼睁睁的看儿子/母亲去坐牢。
而且如果说是被告作案的话,以被告的体格劈砍死者的头部三十多下,早就已经把头颅完全砸碎了,根本不是现在这样一个结果。
最后结案陈词,辩方的美女律师还是在庭上打了个有来有回
面对如此复杂、混乱、狗血的案情,陪审团闭门讨论了三天给出结论:被告蒋春祺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二级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18年不得假释。
值得一提的是,陪审团12名成员,有7人向法官要求重判被告,希望他能够得到二级谋杀的最高刑期:25年内不得假释。也许他们被这个案子恶心坏了。
对了,这个庭审还有一个小故事:出庭作证的证人中有一个是住在蒋家母子楼上的租客,是个叫做Kalin Mo的华裔女孩,她说在案发的当夜曾经听到楼下传来电钻的声音,还有奇怪的“砰砰”声。
第二天她早上起来,看到蒋母面无表情地在楼梯口扫地,地下室里传来非常奇怪的味道,是一种消毒水,还有混合了点燃的香的味道。
几个月以后她去中国旅游,在个庙里有人跟她说,在横死了人的地方烧香,可以让怨灵早点离去,不要在此地做祟。
联想到蒋母在刘冠华死后不久,突然就心脏病发死在了家里,这个女孩顿时感觉寒毛都要立起来了:难道说烧香没用,真的是冤鬼索命搞死了蒋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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