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部长今天发布一份声明称,加拿大税务局不会向租户追究海外房东所欠的税款。
此前,网上出现一些讨论后,即如果房东不是加拿大居民,租客是否有责任替房东缴纳税款。
周五下午,加拿大税务部长比博(Marie-Claude Bibeau)在Twitter上发布声明中说:“我想向加拿大人保证,加拿大税务局(CRA)不会向任何租户收取非居民房东的未缴税款。”
去年,加拿大税务法院作出一项裁决,租房者可能要对房东的未缴税款负责,或者租房者应该提前扣留25%的租金,并直接向CRA缴纳税款。
部长称为这是“一个极其罕见的案例。”
《环球邮报》上个月报道了该判例法及其对租房者可能产生的影响。文章称一名蒙特利尔男子被命令代他的房东支付6年的未缴税款和利息,税务法庭支持了这一裁决。
过去一周,辩论围绕该法律的合法性以及让租客承担为外国房东纳税的责任在网上展开。
但部长说,有关法律“已经存在了近一个世纪,过去十年没有一宗针对个别租户的例子”。
CRA周五在一份声明中确认“没有要求租户扣留25%的租金,在大多数涉及租金收入的情况下,CRA的做法是与房东而不是租户接触。”
CRA补充说,“为了确保税收公平”,CRA会直接与“租户和房东之间有生意关系”的租户接洽,但这些是“特殊和罕见的情况”。
声明总结道:“我们明白,让人们在自己家中感到安全是很重要的,本届政府将继续确保税收制度对所有加拿大人都公平有效。”
《环球新闻》询问CRA是否可以提供这些生意关系的例子,但尚未收到回复。
部长在其声明中表示,她将与财政部长合作,“提供绝对清晰的法律,并确保租户拥有他们需要和应得的确定性。我可以保证,不会针对租客。”
来源链接:
https://globalnews.ca/news/10503736/tenant-landlord-tax-rules-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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