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法院本周下令西捷航空(WestJet)向3名乘客支付总计超过2,000元的赔偿金,这3名乘客从夏威夷飞往温哥华的航班,却被送到附近的维多利亚。该航空公司辩称,由于飞机已基本抵达目的地,乘客仍应支付大部分费用。
《国家邮报》(National Post)引述法庭文件中指,未透露姓名的索赔申请人分别为RA、SB和MB,他们向被告西捷航空购买了2023年4月13日从夏威夷飞往温哥华的航班,后因火山烟雾而改道至维多利亚。
申请人表示,因为飞机改变目的地,机上西捷员工告诉他们去找机场的西捷航空服务台,而服务台的西捷员工让他们自己预订住宿,并称航空公司将报销酒店、旅游和餐饮费用。
法庭文件称,申请人房费、餐费和计程车费用总共花费784.90元,然而,西捷航空最终只给了他们354.10元,不到他们花销的一半金额,作为「善意的姿态」,该公司告诉他们是其政策限制了报销金额。
航班落地当晚,航空公司也为申请人提供了3种选择:从维多利亚飞往温哥华第二天中午的航班;飞往同一目的地的不同航班;或退款。而他们选择了选项三,要求退回总共1,395.18元航班费用,西捷向申请人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确认退款请求正在处理中。
但该航空公司后来声称,根据《航空旅客保护条例》第18(1.1)条,乘客仅有权获得机票「未使用部分」的退款,该条规定:「如果承运人无法按照规定提供确认的预订,根据第(1)款的规定,航空公司必须根据乘客的选择,免费退还机票任何未使用部分的费用,或提供替代旅行安排。」
由于维多利亚已达到夏威夷到温哥华路程的98.84%,西捷航空计算出只欠旅客1.16%的机票费,总计16.17元,但几名乘客不同意该安排,并将此提交给小额钱债法庭(Small Claims Court)。
民事解决法庭裁判员曼尼(Peter Mennie)在裁决中指,虽然西捷航空「全面否认申请人的指控」,但并未明确否认其员工承诺报销酒店、旅行和食品费用。「因此,我接受申请人的证据,即西捷航空的一名员工承诺西捷航空将报销这些费用,但没有说该金额受到其政策的限制。」
关于航班问题,曼尼同意旅客的观点,西捷航空应提供航班全程退款,而不是「机票未使用部分的退款」。
曼尼裁定,航空公司必须向乘客支付1,395.18元的航班费用;额外430.80元用于酒店、餐饮和计程车费用;利息费用129.83元;以及125元的法庭费用,总计2,080.81元。
判决指出,申请人还要求支付50元的行李费,「然而,他们没有提供付款证明,所以我对这一索赔不予支持,」曼尼指出,你不可能什么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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