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中国夫妇在申请移民加拿大的诉讼中败诉,联邦法院法官认定,有合理理由相信,这位身为*的丈夫其职业生涯与“危害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脱不了干系。
据加通社报道,上周五(13日)发布的裁决指出,这名丈夫是中国河北省公安厅的一名高级警官。他告诉移民官员,在其职业生涯中曾监督多达150人,并负责“调查、讯问及拘留”。

但他表示,自己从未“虐待或不当对待嫌疑人”,他的职责是确保审讯依法进行。
他的妻子李莉(Li Li,译音)于2016年与丈夫和孩子一同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裁决中未提及孩子姓名。
但联邦法院的裁决指出,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官员在2024年9月拒绝了她的申请,经办官员曾发出信函,信中指出有合理理由相信,她丈夫30年的*生涯“导致他对危害人类罪行负有共谋责任”。
法院对李莉提出申请司法复核的裁决指出,尽管移民官员承认她的丈夫“无法与任何具体的酷刑事件直接关联”,但鉴于该省讯问中的酷刑及他所担任的监管职位,拒绝理由合理。
法官艾哈迈德(Shirzad Ahmed)在沙斯卡通的聆讯后写道,“该官员的结论并非假定其了解(公安部门)在中国的全部运作情况,而是针对申请人配偶在河北省担任的特定职位进行分析。”
哈迈德裁决指出,如果申请人随行的家庭成员被禁止入境,那么申请人通常也被禁止入境。
法官认为,该官员的决定“合理、清晰且透明”,驳回了李的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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