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储蓄账户(TFSA)对于数百万想要存钱的加拿大人来说,几乎是一个“不用想都该开”的工具。规则看起来也相当简单:你每年在供款额度内,用税后资金进行供款;账户中的资金可以免税投资增值,甚至可能永久免税;而如果你提款,或者你去世,资金取出时同样免税。那还能出什么问题?显然,对某些纳税人来说,问题还不少。

看来,纳税人经常因为TFSA而与加拿大税务局(CRA)发生麻烦,要么是不小心超额供款,要么是在较少见的情况下,违反了TFSA的“利益(advantage)”规则。本月,仅法院就已经公布了两宗TFSA裁决。一宗结果不错,另一宗则不太好。
第一宗案件涉及一名魁北克纳税人。他的麻烦始于2015年。当时他开设了一个TFSA账户,并开始每月自动转账350加元。他曾多次联系自己的银行,以确保自己可以继续向TFSA供款而不会超过供款额度,而银行每次都确认没有问题。
2020年6月,该纳税人收到CRA发来的电子邮件通知,告知他在CRA “My Account(我的账户)”中收到了一条消息。该纳税人尝试登录My Account,但其账户已被冻结,只能通过电话解锁。此外,他认为这封电子邮件“并不重要”,因为过去CRA的重要信件一直都是通过其他通信方式发送给他,而且他从未授权CRA仅通过My Account向他发送通知。
该纳税人作证称,他曾多次尝试联系CRA解锁自己的My Account,但由于他是全职现场工作,同时COVID-19疫情期间服务减少,因此他始终未能及时解封账户。
结果发现,该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期间,一直存在TFSA超额供款问题,并因此被征收每月1%的超额供款税。这些税款是通过年度TFSA税务评估通知(notice of assessment)形式征收的,而这些通知都被发送至纳税人的My Account,并配有电子邮件提醒。
在这些纳税年度中,该纳税人仍持续收到年度退税,因此他并未怀疑有任何问题。他的报税表一直由其会计师完成并提交,而会计师也从未向他提起任何问题。由于其My Account一直被冻结,无法查看CRA的通知,因此该纳税人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对TFSA进行了超额供款。
2024年5月1日,该纳税人联系CRA,因为他想使用TFSA中的资金购买房屋。CRA随后告知他,他早在2019年就已经首次出现TFSA超额供款,而他在2020年6月于My Account中收到的信息,其实是一封“TFSA教育信(educational letter)”,用于提醒他这一问题。
他还注意到,与超额供款相关的税款,每年都会自动从他的退税中扣除。而由于他每年依然能够收到退税,只是金额因超额供款税而减少,因此他一直没有察觉。
该纳税人在得知情况后,立即从TFSA中提取了超额供款。2025年5月,他向CRA提交申请,请求税务局免除其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税务年度的TFSA超额供款税。CRA工作人员拒绝了其申请。
2025年6月,该纳税人请求进行第二次复审,但CRA再次拒绝。因此,该纳税人将案件带上联邦法院,而法官的职责则是判断CRA拒绝减免的决定是否合理。
联邦法院此前已对类似情况作出过多次裁决,结果并不一致。幸运的是,在本案中,法官对纳税人的理由表示同情。该纳税人称,他原本预期CRA会通过电话或更详细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重要信息,以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发出一封简单邮件,让他去查看CRA的My Account。
法官认为,CRA拒绝给予减免时所提出的理由,并未妥善考虑这样一个事实:该纳税人实际上从未看到CRA于2020年发送的教育信。
因此,法官裁定,CRA的决定“缺乏透明性、可理解性以及合理性”,并命令将案件交由另一名CRA官员重新审议。
第二宗近期TFSA案件则涉及“利益规则(advantage rules)”。这是一系列《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中的反避税规则,旨在防止包括TFSA在内的所有注册账户计划被滥用和操纵。
如果你违反这些规则,你可能面临相当于你所获得“利益”公平市场价值100%的罚税,而该“利益”与注册账户计划有关。
在本案中,该纳税人正在上诉一项较低级税务法院(Tax Court)裁决。该裁决确认了CRA针对其TFSA作出的重新评税决定,而相关问题涉及他将私人公司股份转入其TFSA账户后获得的利益。
该纳税人请求法院裁定,超额供款税究竟属于罚款还是税收,以及该税是否应被宣布违宪,因为议会将该税的税率设定权不当地授权给CRA,从而违反了《宪法法案(Constitution Act)》。
上诉法院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一致裁决中同意下级税务法院的决定,并认定该项征税确实属于税收,而且属于合法征收。
法院还认定,是加拿大议会设定了该税、税率以及征收对象。《所得税法》所做的,仅仅是赋予CRA在“公平且合理(just and equitable)”情况下,根据所有具体情形给予减免的权力。
该纳税人败诉,而100%的“利益税(advantage tax)”也被维持有效。
信息来源:
https://financialpost.com/personal-finance/taxpayers-trouble-cra-over-tfsas-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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