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估计,打击海外避税可在未来5年内,增加42亿额外税收。有专家相信,当局将修改税法对“加拿大人控制的私人公司”(CCPC) 的定义。
加拿大《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周六(6日)报道,联邦政府估计,打击国民利用外国公司逃避所得税,可在未来5年内,为国库额外增加42亿进账。
据周四(7日)公布的财政预算案称,部分人正透过操纵海外公司,减低自身应付所得税率;因此当局将提出税法修正案,以确保相关人士与其他税民“一视同仁”。当局表示,修正案将适用于今年4月7日或之后结束的纳税年度。
报道指,部分海外公司实为富人藏钱处。在目前税制下,CCPC在大多数省份应缴税率为50%以上,当中一部分属“可退还税额(refundable taxes)”,即其一旦向包括持有人在内的股东派息,可获与股息金额大致相当的退税;但与此同时,持有人亦须就股息收入,缴纳所得税。
唯本国对在海外注册的受控外国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所课税率则较低,因其不须支付“可退还税额”。因此个人若将投资收入存入外国公司,则税率会低得多;且如该公司持续不支付股息,则可长期不纳股息税,节省大量资金。
会计及商业顾问公司Grant Thornton LLP国税主管本晗(Tara Benham)举例道,假设有人透过CCPC投资赚取100元,则在缴50%税后,仍有50元流动资金可作其他投资;若是透过非CCPC赚取100元投资收入,则有机会只需缴纳27%税。因此若将收入资金留在公司,尤其是非CCPC内,则有更多资金可用作其他投资。
本晗相信,新的税法修正案将重新定义CCPC。她预计,日后若一非CCPC背后由加人操控,则仍将被当作CCPC,须缴付“可退还税额”,税局将能以更高税率向其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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